第三章:曾经沧海难为水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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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当时,我的思维逻辑更多偏向于艺术派,虽然沉默但不失浪漫。

同时,我是一个反对处女情结的人,在我的信条当中,天下女人只有两种,别人的和自己的,绝非是什么处女和非处女之分。

也许对于别人而言,手机不过是通讯工具,玩物,甚至是摆设,可对于我这个无依无靠,用微薄补贴过活的孤儿来说,那都是从我身上剜下来的肉!

之后,又跟要好的同学借了一身名牌行头,我很感谢自己的这位同学,多年未见偶有联系。

记得当时他仅用了一天的时间,便将我的个人品味提升了一个全新的高度。

我很喜欢他的着装风格,简约而不简单,即便是在正式场合下,也绝不是那种死板老旧的款式。

衬衫与领带最是关键,外套反而成了附属品,裤子也很重要,只有能完美互补腿型的那种才是最正确的,瘦到箍腿又或是肥到随风摇摆,这样都不合适,有失礼节。

夜深人静,独自一人的我,躺在病床上泪洒枕边,谁也看不见我的凄凉,唯有墙上的时钟发出轻声答,与我的低声抽泣汇成一曲悲伤。

外伤很痛,正如林叔傍晚预料的那样,伤筋动骨一百天,最是煎熬在半夜,随着心脉跳动,那份痛楚在有节奏的逐步加深。

但,我的眼泪并非因此而流,是心伤让我难以承受,我想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,在回忆中苦苦寻觅想要的那份答案,清楚这样做受伤的还是自己,可我又忍不住这样去做。

这仅仅是第一天,当夜幕来临之后,我竟然变成完全不同的一个人。

白天那个拥有理智,懂得隐忍和调节情绪的自己,到了夜晚独自一个人的时候,毫无征兆的变得烦躁、焦虑、悲伤,各种负面情绪,如狂风般将我席卷在其中。

没错,恋爱中的男女印象最为重要,为了提升自己在前妻心目中的印象,我羞红着一张脸,手捧鲜花来到了她的宿舍楼前,经过与同学的多次商讨,最终决定不扎领带,不过整体还是很正式的那种。

那次我大获成功,前妻开玩笑的说,我是一位准白马王子,之所以要加上一个准字,是因为我没有骑马,而是打车来到了西餐厅。

席间她跟我交流了很多关于自己的故事,中间还穿插了一些笑谈,我不善于言辞,但可以作为听众认真去聆听,也是那一次,我知晓了前妻的那位前男友,她试图轻描淡写、一笔带过。

而我也没有兴趣深入了解那个男人,只是心里清楚了一些事情,前妻与这个男人曾经爱的死去活来,并且相互奉献了初夜,18岁的花季流过一个孩子。。

有爱就足够了,自诩大度的我是这样告诫自己的,只是万万没想到,这个曾经被我忽视的男人,在多年之后的某一天,给了我人生中最沉重的一击!

于是我哭了,因为我无力反抗,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,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难忍患处伤痛,可这些终究只是一个连小孩都骗不了的借口。

我为自己的脆弱无能感到羞愧,但我真的已经尽力,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。

其实回忆也是一种美好的事物,只要能够善加利用它,还记得,那是我与前妻相识后的第一次正式约会。

因为前妻的家世显赫我清楚,为了不让她感到丝毫难堪,我特意准备了几天的时间。Нёǐуапge.сОМ

首先是破旧立新,当年青涩的自己站在柜台前挑选手机,看了又看、比了又比,导购小姐都恨不得要吃了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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