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宪法是最好的斗殴武器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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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一切都有证据?”他狐疑的问道。

可布鲁因法官忽然被激怒了似的-尤其是在听到“今后的诉讼”时,忽然就怒发冲冠起来。

他立刻大声吼道:“根据这些言论,我决定将你收监,收入精神病院。”

包括贝丝·哈蒙在内的所有旁观者,一开始都以为法官只是在开玩笑。

然而他随即板着脸,严厉的重复道:“病人应该立刻予以被收监!”

听到这里,爱德华也惊呆了。

“哈蒙小姐……”他对着电话道

“叫我贝丝好了。你请讲”

他叹了口气“在布鲁因法官作出口头裁决之后,是不是艾尔玛咄咄逼人,不依不饶的要求追究墨菲斯医生的责任?从而激怒了法官?”

电话那头沉默片刻“是的。”

爱德华除了叹息,也没啥话好讲。

他原本以为是艾尔玛是在法庭上忍不住骂娘甚至撕扯法官,才被扣个“藐视法庭”的帽子而收监。

毕竟他曾有幸领略过她的“疯狂”,坦白说挺讨人喜欢而且让人怀念。

尤其是自己差点被她用随身携带的“凶器”捂住口鼻,导致领略到了传说中的窒息性/g潮的快感。

但仅仅因为这么一句话就激怒法官当庭推翻自己一分钟前的判决,把她扔到精神病院里?

虽然他自认为对司法系统已经不是个菜鸟,但依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。

贝丝·哈蒙则继续描述事情的发展情况。

按理说当法官宣布艾尔玛立即出院后,这桩案子就应该了结了,至少爱德华和法官都是这么认为的。

但艾尔玛并不,她继续说道:“我希望墨菲斯心理医生对我所作出的诊断应该被列入这份记录里。我要求证明我本人的清白无辜-我只是醉酒而非精神分裂,他这样不负责任的诊断,不但让我在精神病院里待好几天,并且严重影响了我的声誉。为今后可能给我带来的诉讼考虑,我希望听证继续进行下去,并把一切记录在案。”

换句话说,艾尔玛要求追责了!

这其实也很正常,换谁被关在精神病院一个礼拜礼拜,天天和正经疯子们一起吃喝拉撒,心里总是有怨气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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