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听,有个孩子在哀泣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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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完丧尸,走过来的苏弃不满的看她一眼,“你就骗它吧,最乖的明明是我!”

周景歌敷衍一声,“嗯,最乖的是明明。”

苏弃把她头发一阵乱挠,“就欺负我!”

周景歌轻踹他一脚,“学学八戒两兄弟!挖晶核去!”

苏弃与余侥、余宵手握唐刀往前走去,进入镇口一些,苏弃将闹钟放在地上,闹钟还没开始大响,已经有丧尸向他们扑来,苏弃将水异能附在刀上,冲向丧尸,熟练的躲避抓来的黑爪,游走着砍下丧尸的头颅。

余宵握着唐刀使用金异能,将唐刀变幻成蜈蚣状的长刀,开始击杀闹钟陆续引来的丧尸。

余侥一手握刀,将另一手上的火团附在刀中段,控制着火附在表面而不融刀,跟在他们身后补漏。

此时各地的普通丧尸基本都是一阶的,也有二三阶,或者更高。

但小镇丧尸并不算多,到处游走的只有两三百只,这里只有一阶丧尸,数量稀少的它们没进化出二三阶。

周景歌手又一挥,旁边又出现一辆同款不同色的,“还好为师打劫的车辆品种繁多。”

说完摸摸余宵的头,带着玩笑的口吻询问道:“八戒,开心吗?”

余宵毫不在意八戒的称呼,摸着跑车应道:“开心!”

余侥在一旁看着他那没出息的样,默默捂脸。

周景歌和苏弃一辆开在前面,余侥和余宵一辆跟在后面,沿着微微颠簸的路,往k城方向走。

苏弃三人砍的很轻松,周景歌慢悠悠的带上手套,让小二叼着一个藤篮,藤篮里放着一个大小恰好的铁盆,里面装满了水。

周景歌挖出晶核扔进藤篮,小二乖乖的一路跟着。周景歌挖了一会,看铁盆快满了,恶趣味的对小二说:“小二,摇脑袋,不准把东西摇出来。”

小二听了,摇了摇脑袋,摇到它都快站不稳了,周景歌笑着喊停,取下手套,换盆水,把清洗干净的晶核扔进空间,给铁盆再次换好水。

摸摸小二的头称赞它,“小二,比他们都听话~你最帅,你最乖。”

小二摇摇尾巴应和她。

他们的目的地,是往k城方向走的洪峰小镇。

据余宵说,那里有稀有金属矿,他们要去多收集点坚硬的原矿,将来做武器也好,改造汽车也好,都需要好矿,这样才能让二阶的余宵不用太费力的改造。

洪峰小镇很小,说是镇子,其实都不算。在洪峰小镇前面有几座矿山,因为要路过这里,所以路的两边建了很多饭馆,旅馆,杂货铺,算是个小补给地。

四个人一路开车到镇进口时,已经是下午了。

将车停在进镇口,四人下了车,周景歌将唐刀发给他们几人,“今天为师主要负责挖晶核,徒儿们就去打妖怪吧!”说着摸出一个闹钟调好,递给苏弃,“去吧~悟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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